上海体育学院2011年舞蹈编导专业(武术表演方向)
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一、测试指标与比重
(一)初试
1、
内容 |
自然条件、形象与朗诵 |
基本素质 |
艺术表现 |
指标 |
目测形象(身高)及自我介绍
(限时1分钟内) |
柔韧:左右竖叉
握杆过肩 |
个人才艺表演
(题材不限,限时2-3分钟内) |
自备稿朗诵
(题材不限,限时2分钟内) |
腿法:左右正踢腿
左右侧踹腿 |
镜前形象 |
百分比 |
40% |
20% |
40% |
注:
1.身高条件:男生1.70米及以上,女生1.60米及以上。(成绩优秀者可适当降低)
(二)复试
内容 |
命题艺术表现 |
指标 |
命题摹仿表演
(现场抽签,限时2-3分钟内) |
命题即兴表演
(现场抽签,限时2-3分钟内) |
百分比 |
50% |
50% |
注:
1.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,初试成绩带入复试。初试考试成绩与复试考试成绩相加按高低排序,成绩列前者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书。
二、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
(一)初试自然条件
1.目测形象及自我介绍
(1)方法及要求
目测形象,要求五官端正清秀,身材比例匀称。自我介绍,每人限时1分钟以内,要求清晰流畅,内容丰富,真实、语音标准,音色纯正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10%
优
10—8.6分 |
良
8.5—7.6分 |
中
7.5—6.0分 |
差
6.0分以下 |
身体比例好;四肢修长;形象、气质好。 |
身材比例较协调、匀称;五官较端庄;面容较清秀。 |
身体比例一般;身材基本匀称;五官基本端庄。 |
身体比例不协调;身材较胖;面部有缺陷。 |
自我介绍清晰流畅;内容丰富、真实;语音标准;音色纯正。 |
自我介绍较清晰流畅;内容较丰富、真实;语音较标准;音色较纯正。 |
自我介绍基本清晰流畅;内容基本丰富、真实;语音基本标准;音色基本纯正。 |
自我介绍不清晰流畅;内容不丰富、真实、语音不标准,音色不纯正。 |
2.镜前形象
(1)方法与要求
采用摄像机对考生形象进行镜前全面考量。脸型小,五官立体或具有特色与辨识度。摄像机从考生正面、侧面、45°C半侧面进行试镜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20%
优
20—15分 |
良
14—10分 |
中
9—5分 |
差
4—0分 |
脸型小,符合“巴掌脸”标准,五官立体,脸型饱满。或独具特色,有辨识度,让人记忆深刻。 |
脸型小,基本符合“巴掌脸”标准,五官立体,脸型饱满。但较无特色,记忆度不强。 |
基本符合要求,五官较平,不甚立体。上镜后脸型过大,无辨识度,较普通。 |
脸型较大,上镜距离审美要求有一定距离。五官平庸,无特色,无辨识度。 |
3.自备朗朗诵
(1)方法与要求
自备朗诵稿,题材不限,每人限时2分钟以内,可现场朗读也可现场背诵。要求能表达稿件内涵与情感,字正腔圆,声音有质感与穿透力,无地方音。
(2):评分方法与标准10%
优
10—8.6分 |
良
8.5—7.6分 |
中
7.5—6.0分 |
差
6.0分以下 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具有很强嗓音控制能力,懂得处理声音强弱。有声音塑造力,能根据不同作品或者人物进行声音塑造,声音有感情,有表现力。 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具有一定嗓音控制能力,懂得处理声音强弱,有一定声音塑造能力,但声音感情融入能力有一定欠缺。
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不具备嗓音控制能力,嗓音塑造能力较弱,不能将感情融入声音中,表现力欠缺。
|
在语言评分基础上,考生完全没有嗓音控制能力与嗓音塑造能力。毫无感情与表现力。 |
(二)初试基本素质
1. 柔韧
1.1劈叉(左、右腿纵叉)
(1)方法与要求
在地板或地毯上进行,前后腿分开成一条直线,要求上体直立,勾脚尖、膝盖伸直,姿态准确。测量胯部离地面的高度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%
左、右腿纵叉成绩按基本素质评分表计算得分,取两腿成绩相加除以二为该指标最后得分。
劈 叉 |
男子(差度CM) |
分值 |
女子(差度CM) |
分值 |
0-5 |
5分 |
0-2 |
5分 |
6-10 |
4.5分 |
3-5 |
4.5分 |
11-15 |
4分 |
6-8 |
4分 |
16-20 |
3.5分 |
9-11 |
3.5分 |
21-25 |
3分 |
12-14 |
3分 |
26-30 |
2.5分 |
15-17 |
2.5分 |
31-35 |
2分 |
18-20 |
2分 |
36-40 |
1.5分 |
21-23 |
1.5分 |
41-45 |
1分 |
24-26 |
1分 |
46-50 |
0.5分 |
27-29 |
0.5分 |
51-55以下 |
0分 |
30-32以下 |
0分 |
1.2转肩
(1)方法与要求
站立,两腿与肩同宽,上体直立,两手握住白蜡杆,做向后、向前连续转肩各一次。要求两臂充分伸直,两肩不能依次转动。测量两拳之间的距离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%
前后转肩成绩以向前转肩后两拳之间的距离为该指标的最好成绩。
转肩 |
男子(差度CM) |
分值 |
女子(差度CM) |
分值 |
0-5 |
5分 |
0-2 |
5分 |
6-10 |
4.5分 |
3-5 |
4.5分 |
11-15 |
4分 |
6-8 |
4分 |
16-20 |
3.5分 |
9-11 |
3.5分 |
21-25 |
3分 |
12-14 |
3分 |
26-30 |
2.5分 |
15-17 |
2.5分 |
31-35 |
2分 |
18-20 |
2分 |
36-40 |
1.5分 |
21-23 |
1.5分 |
41-45 |
1分 |
24-26 |
1分 |
46-50 |
0.5分 |
27-29 |
0.5分 |
51(含)以下 |
0分 |
30(含)以下 |
0分 |
2.腿法(正踢腿、侧踹腿两种)
2.1正踢腿(左、右腿向正前上方各测一次)
(1)方法与要求
单手扶把杆站立,做左、右腿向前连续快速踢腿。要求身体正直,髋正,摆动腿与支撑腿膝关节挺直。踢腿高度以受测者肩高为基准线,脚过肩计算次数。时间为10秒,每人左右腿只测一次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%
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腿的次数进行计数,凡不符合要求时,不计算次数。两次踢腿分别按基本素质评分表计算得分,取左右腿测试成绩相加除以二为该指标最后得分。
正踢腿 |
男子(单位:次) |
分值 |
女子(单位:次) |
分值 |
15次(含)以上 |
5分 |
12次(含)以上 |
5分 |
14 |
4.5分 |
11 |
4.5分 |
13 |
4分 |
10 |
4分 |
12 |
3.5分 |
9 |
3.5分 |
11 |
3分 |
8 |
3分 |
10 |
2.5分 |
7 |
2.5分 |
9 |
2分 |
6 |
2分 |
8 |
1.5分 |
5 |
1.5分 |
7 |
1分 |
4 |
1分 |
6 |
0.5分 |
3 |
0.5分 |
5次(含)以下 |
0分 |
2次(含)以下 |
0分 |
2.2侧踹腿(左、右腿向体侧上方各测一次)
(1)方法与要求
原地身体向体侧倾斜45度,做左、右腿向体侧上方踹出。要求支撑腿直立,另一腿勾脚内扣,由屈到伸向体侧挺膝踹出,脚高过腰,力达脚底。侧踹腿高度以受测者腰部、肋部、肩部、颈部和头部的高度进行评分,每人左右腿只测一次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%
对考生左右侧踹腿的高度进行目测评分,凡不符合要求时,不计算成绩。两次踹腿分别按基本素质评分表计算得分,取左右腿测试成绩相加除以二为该指标最后得分。
侧踹腿 |
男子 |
分值 |
女子 |
分值 |
头部(含)以上 |
5分 |
头部(含)以上 |
5分 |
颈部 |
4分 |
颈部 |
4分 |
肩部 |
3分 |
肩部 |
3分 |
肋部 |
2分 |
肋部 |
2分 |
腰部 |
1分 |
腰部 |
1分 |
腰部以下 |
0分 |
腰部以下 |
0分 |
(三)初试艺术表现
1.个人才艺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题材不限,每人限时2-3分钟以内,通过考生的表演了解其内在潜力与所掌握的技艺与长处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40%
优
40—31分 |
良
30—21分 |
中
20—11 |
差
10—00 |
考生能在表演中自信、松驰,投入真实,有性格特征,行动积极,勇于表演,会交流,能完整体现个人才艺。 |
考生偶尔易受外界影响,稍有紧张,略微不自信,展现的才艺不甚成熟,技艺一般,且不能完全投入表演中,交流不甚明确。 |
考生较易受外界影响,容易紧张,不自信,无特色技艺。不能投入表演,交流不明确 |
考生极易受外界影响,极紧张,不自信,展现的才艺毫无特色,与评委没有交流。 |
(四)复试内容测试
1.命题摹仿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现场抽签,每人限时2-3分钟以内,要求考生在抽取表演命题之后,有一定模仿力,能完整表达命题中的神形表现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0%
优
50—41分 |
良
40—31分 |
中
30—16 |
差
15—00 |
考生模仿力强,善于理解命题中的主旨并在通过形的模仿中准确表达其神的内涵。 |
考生较有模仿力,能保守完整的完成命题作品。在形的模仿方面较好,但神的把握稍有欠缺。或者神的表达到位但形略有欠缺。 |
考生略有模仿能力,基本完成命题作品表演,神型皆能保守完成模仿,但都不甚到位。 |
考生完全没有模仿力,不能理解命题中的主旨,不能完整体现形神的表达。 |
2.命题即兴表演
(1)方法与要求
现场抽签,每人限时2-3分钟以内,要求考生在抽取表演命题之后,进行表演时能有对作品有一定表达能力和表现力。
(2)评分方法与标准50%
优
50—41分 |
良
40—31分 |
中
30—16 |
差
15—00 |
考生具有很强的表现力,能将创作的命题作品以鲜明的方式表现,有特点,有亮点。表达明确,能让考官非常明确的了解作品主题。 |
考生具有一定表现力,能基本表达出即兴创作的命题作品主题,表现方式略显笨拙,表现能力上稍有欠缺。 |
考生基本具备表现力,能略微表达出即兴创作的命题作品主题,但表演方式粗糙,表现力欠缺。 |
考生毫无表现力,无法完成即兴命题作品的表现与主题表达。 |
考试要求
1.服装:考生服装、鞋子自备,可画淡妆。
2.器械:考生个人才艺表演、命题摹仿表演与命题即兴表演器械自带或现场提供使用。
3.音乐:考生个人才艺表演音乐由考生自备,要求音乐CD盘中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,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,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。须备两份,其中一份交考评组。